璀璨非遗,设计之光。设计之光大奖由上海国际设计周主办,金枝玉叶独家冠名,秉承着“用光点亮人们的心灵之窗”的理念,希望看到更多新锐设计师通过这一平台崭露头角,将他们的创意与非遗文化的结合,创造出更具艺术与生活的空间设计作品。作为链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将发掘更多对传统文化有着深刻理解和创新思维的优秀作品和个人,为他们展示才华提供机会与平台,为中国文化的传统再塑与传承发展提供新灵感。
主办单位:中国贸促会商业委员会、上海国际设计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中国贸促会商业委员会创意产业发展中心、润京展览(上海)有限公司
独家冠名:金枝玉叶高端定制水晶灯
面向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完成竣工的空间项目的室内设计师报名参赛,每位参评者最多只能报送3套作品,参赛类别包括:别墅、会所、售楼中心、高端住宅等。
♢设计之光提名奖(30名)
♢设计之光全国榜(10名)
1、建筑设计
商业建筑: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场等;
公共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剧院、机场、车站等。
住宅建筑:公寓楼、别墅等。
2、室内设计
办公空间:办公室、会议室、联合办公空间等。
商业空间:商店、餐厅、咖啡馆、酒吧等。
住宅空间:客厅、卧室、厨房、办公等。
3、景观设计
公共景观:城市广场、公园、街道、桥梁等。
建筑外立面照明:历史建筑、地标性建筑、商业建筑外立面等。
私人庭院:别墅庭院、住宅区花园等。
4、专项设计
展览及展示空间:博物馆展厅、临时展览、展览摊位等。
文化及娱乐空间:电影院、剧院、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等。
医疗及教育空间:医院、诊所、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
1)登录官网奖项报名专用通道“http://www.shdesignweek.com/awards.html”,进入“设计之光大奖”参评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及上传作品资料;
2)上海国际设计周官方微信公众号(DESIGN-SIDW):进入上海国际设计周公众号的菜单栏,点击“奖项参评”;
3)咨询金枝玉叶城市经销商负责人,获取报名信息进行参评。
1. 参评者申报资料要求:
(1) 个人履历:500-800字,含从业时间、个人职务、擅长风格、设计理念、代表作品、社会成就/荣誉等;
(2) 个人形象照: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过5M;
(3)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正反面,不对外仅作为组委会核实信息。
2. 作品要求:
(1) 项目代表作品必须是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已竣工的设计项目;
(2) 参评作品为本人的主创作品,具有完全版权和使用权;
(3) 项目图片要求:
① 项目图片为JPG格式,无水印,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过5M;
② 项目图片不得少于10张,不超过20张图片。
♢奖项征集: 2024 年9月-11月30日 开通2024“设计之光大奖”报名专用通道,全国范围征集并遴选符合要求作品,免费参评。 ♢奖项评审:2024 年12月1日-5日 根据提交作品数量及质量,由专家评审团甄选出“设计之光大奖”年度榜单。 ♢奖项公示:2024 年12月10日 “设计之光大奖”年度榜单,将通过上海国际设计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并接受行业就信息的真实性、创新性以及权属问题等各方面的广泛质询与建议。 ♢年度盛典:2024 年12月11日-14日 “设计之光奖”年度颁奖盛典暨金枝玉叶品牌战略发布会(1场)
创新表现:具有独特的原创性设计理念,创新特征明显;
风格美学:给人以美感,注重东方美学与技术相结合,满足用户美感体验;
实用功能:满足用户需求和别致体验的功能及价值;
环保性:满足生态文明,具备绿色健康、低碳及可持续的发展理念。
▷ 参评者参加”2024设计之光奖”线下系列活动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 入选“2024设计之光奖”的获奖者将于2024年12月11-14日出席“2024设计之光奖”年度盛典,参评组织运营方将提前派发参会嘉宾专属证件;
▷ 设计师报名全程免费,主办方不以任何名义向设计师收费,也不允许任何运营方以任何名义向设计师收费。
1) 参评者申报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
2) 所有参评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大赛组委会负有被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3) 组委会对参评作品拥有完全的印刷、宣传、展示等权利,参评者无权向组委会主张获得任何补偿、报酬、费用承担的权利;
4) 参评者必须对所参评的作品拥有知识产权和版权,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其他方对参评作品提出版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评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大赛组委会因此被卷入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评者承担;
5) 如大赛组委会、参评者或参评者之间因为参评事宜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各方在书面申请协商解决三十天内,仍无法达成协议,争议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所有文件以中文为准,英文仅供参考之用;
6) 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参评作品,大赛组委会保留不颁发出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组委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以上说明享有最终解释的权利。
1. 如参赛单位/团队与组织机构或其他参赛者之间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组委会可以居中进行调节; 调节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 如其他方对参赛者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单位/团队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组织机构因此而被卷入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参赛单位/团队承担。
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上海国际设计周组委会。
本规则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联系人:彭老师13040600884(微信同号)
邮箱:2393935735@qq.com